北京欧氏地板有限公司
1、运动地板技术性能要求
1.1运动木地板系统应符合DIN18032运动性能测试标准。
1.2运动实木地板各项运动性能指标必须符合下表规定:(需提供相关证明)
内 容 | 性 能 指 标 |
竞技体育 | |
冲击吸收/% | ≥53 |
球反弹率/% | ≥90 |
滚动负荷/N | ≥1500 |
滑动摩擦系数/μ | 0.4- 0.6 |
标准垂直变形/mm | ≥2.3 |
垂直变形率W500/% | ≤15 |
1.3木地板铺装后,不能有松动、异响等现象,拼缝平直度、表面平整度等指标应符合GB/T19995.2-2005《天然材料体育场地使用要求及检验方法 第2部分:综合体育场地木地板场地》要求。
1.4面板含水率、龙骨自然含水率,投标人应按照国家体育用木地板质量检验标准并结合当地气候特点确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
1.5系统结构采用体育运动木地板专用的固定悬浮式结构,系统应适应各体育专业运动要求的运动性能,系统结构设计必须满足大面积铺装时环境工程学标准要求,系统在温度、湿度、负载等环境因素变化时能保持其稳定性。活动看台等特殊区域的运动木地板,在安装时应考虑活动看台及观众的载荷要求,结构系统需做加强处理。